广东工业大学2020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2020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广东工业大学(Guang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位于广州,是由原广东工学院、广东机械学院和华南建设学院(东院)于1995年6月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已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结合,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坚持走与工业界深度融合的教育转型之路,学科专业设置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始终坚持“重基础、强能力、宽视野、多样性、有担当”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学以致用,创新为魂”的办学特色;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了多个协同育人平台,注重将学科、科研优势转化为人才培养优势,始终将社会服务和人才培养融为一体。

学校实施“百人计划”,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如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志峰、法国科学院院士莫涅、诺基亚前首席设计师汉诺等。他们以国际视野为学生上课、讲座,指导学生开展科研活动。学校现有学生国际交流项目100多项,越来越多的同学通过学校选拔、推荐,赴国外高水平大学进行交流学习。我校学生国际交流项目以学生为本,模式成熟,涵盖了我校绝大部分专业,并且大部分项目减免学费或提供奖学金。

学校通过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激励学生在扎实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具备相应领域技术操作的专业技能,实现了毕业与就业的无缝对接。约90%的毕业生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

二、报名资格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香港学生。

(二)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住证,并参加2020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三、招生名额及专业选择

(一)招生名额:2020年计划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30名。

(二)招生专业:

备注:由于祖国内地每年的招生专业批复时间与每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的招生专业公布时间不一致,以上专业仅作为主要依据,实际招生专业以国家教育部批复的当年专业为准。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详见《2020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办法》。

五、录取

(一)录取标准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外,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可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2、2、1、1”。

(二)录取方式与时间

7月中旬香港考试评核局向联招办提供考生成绩,7月下旬由联招办将达到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投至我校,我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学生经历以及面试情况等综合考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六、学费与住宿费(币种:人民币)

1.学费

(1)理工类:6850元/生·学年

(2)文理兼类:6060元/生·学年

(3)艺术类:10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1400-17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广东省物价局批文为准。

七、奖学金(币种:人民币)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600元/人~2000元/人。

3.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学年,二等奖4000元/学年,三等奖3000元/学年

八、入学及在校管理

(一)入学与体检

1.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上的规定为准。

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二)在校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实施细则》(教港澳台[2016]96号)以及《广东工业大学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9〕32号进行管理。

(三)毕(结)业颁证: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工业大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九、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328室

联系人:吴老师、卢老师

联系电话:86-20-39322681

传真电话:86-20-39322680

邮箱地址:zsb@gd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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